据越媒报道:海防港第二海关分局的14名领导和官员被指控收受81亿越南盾,帮助Tài Lộc公司清关13,376个集装箱的走私货物,价值1.8万亿越南盾。
5月16日,海防市第二港口海关关长Nguyễn Thị Thu Hiền、海关副关长Vũ Ngân Châu及其他7名官员因涉嫌“利用职务之便牟取暴利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在同一案件中,6名原公务员和2号港海关程序组领导因受贿而被起诉。Tài Lộc公司董事长Nguyễn Tài Lộc先生被控走私罪;Tài Lộc公司总会计师Ngô Quang Tuyên涉嫌走私、受贿。
所有 22 人将在海防市人民法院接受审判。
根据起诉书,自2020年12月起,Tuyên 和 Lộc(Tuyên的姐夫)成立了Tai Loc公司,购买国内去皮木材。顾客主要是中国人。
一年后,Tuyên 和 Lộc两人约定再开设13家公司,并借用另外3家公司的法人实体,为向中国非法出口货物提供服务。该团伙在货物出口过程中,采用各种手段,伪造林产品记录,虚报货物数量,走私去皮木材。
在海关人员的协助下,Tài Lộc公司共清关货物13,376个集装箱,办理报关单1,698份。走私货物总价值超过1.8万亿越南盾,违法所得达2100亿越南盾。
为了非法通关,Tài Lộc公司团伙同意向海关官员支付额外金钱(贿赂)。自 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,被告人、公务员和第二港海关分局领导共收受了Tài Lộc公司81亿越南盾(折合人民币约225万元),以掩盖其违法行为。
据检察机关介绍,第二港海关分局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接收、处理报关单和实物检查货物的过程中。
在Tài Lộc公司,Tuyên是指导所有活动的人,并决定向贿赂政府官员。自 2022 年 4 月起,Tuyen 任命 Ngo Quang Long 为 Tai Loc 海关服务联络人。Long 随后主动联系并向第二港海关官员Trinh Dang Tai提出帮助批准快速通关申报的建议,同时还要求申报的交易量要低于实际交易量。
为了让事情顺利进行,Long提出了需要向第二港口海关部门的海关官员支付的钱。具体来说,企业报关一次需支付10万越南盾,一集装箱货物清关费为80万越南盾。
其中,被告人原第二港口海关关长Nguyễn Thị Thu Hiền被指控收受贿赂44亿余越南盾,被告人Đặng Hoàng Lân被指控收受贿赂8.64亿余越南盾,第二港海关分局的另外三名官员收受贿赂金额从1400万越南盾到8亿多越南盾不等。
Nguyễn Thị Thu Hiền还被指控多次收受Tai Loc公司集团的贿赂,总额超过6.48亿越南盾,以对出口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。
起诉书称,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,不仅给国家预算造成了巨大损失,而且影响了货物进出口管理的有效性,特别是木制品——一个在原产地和来源方面受到严格控制的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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